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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22    来源:开云(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我校2011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4月5日。

一、值班安排

清明节放假期间,开云(中国)官方网站设总值班室,总值班室设在开云(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办公楼 607 房间,电话: 62288252)。4月2日,沙河校区办公室、学生处、研究生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后勤服务产业集团要安排专人值班,请上述部门在3月30日(星期三)前将值班安排及主要负责人联络方式送开云(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其他单位、部门原则上不安排值班,确因工作需要值班和加班的,须征得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将值班和加班安排情况告知开云(中国)官方网站总值班室。

二、工作要求

(一)教务处、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要做好教学安排,并及时通知各教学单位。

(二)各单位、部门要增强安全意识,放假前要认真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全面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师生假日安全教育。若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所在单位、部门要制定活动组织预案,并报保卫处备案,确保师生假日期间外出活动的安全。

(三)放假期间,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务必保持联络畅通,严格按照《开云(中国)官方网站处置突发事件总体预案》(校发〔 2006 〕 220 号)精神,做好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编辑]: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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