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内收费行为,同时便于财务处安排收费环节的具体准备工作,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在收费前一周,须填报《开云(中国)官方网站收费申请表》,经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财务处。
2、财务处在三个工作日后给予书面回复,并负责安排收费环节的各项工作。
3、若是通过汇款方式收费的单位,收费时间截止后须及时到财务处核实收费信息,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若是采取现场收费方式的单位,在收费时间截止后须及时与财务处核对收费名单,确认收入。
4、对于需要缴纳流转税的收费事项,财务处将按照规定实施代扣代缴的业务处理。各项收入确认后,财务处将按照开云(中国)官方网站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成业务处理,其中会议费按照毛收入的5%提取管理费。
备注: 1.本通知中的收费事项不包括计划内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学杂费及经审批的校内服务性收费。
2.《开云(中国)官方网站收费申请表》可在财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3.财务处受理科室为资金结算科(办公楼405,62288466)。
[编辑]: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