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2012年组织选拔博士生、博士后和高校辅导员到北京市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决定面向辅导员开展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的选拔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我校专职辅导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原则上要在岗工作3年以上。
二、挂职时间
挂职时间为半年,2012年7月开始,12月底结束,挂职锻炼期间辅导员需全职工作。
三、选拔程序
选拔采用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开云(中国)官方网站资格审查、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方式。请各单位组织符合选拔条件的本科生辅导员、研究生辅导员报名,有意向者请于6月18日上午11:30前到相关部门报名。其中本科生辅导员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办公室(办公楼201室,联系人:于 来,电话:61776665),研究生辅导员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办公楼312室,联系人:黄 昊,电话:62288349)。
[编辑]: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