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2013年组织选拔博士生(后)、高校青年教师、辅导员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决定面向辅导员开展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的选拔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我校专职辅导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原则上要在岗工作3年以上。
二、挂职时间
挂职时间为半年,2013年7月开始,12月底结束,挂职锻炼期间辅导员需全职工作(挂职单位有具体要求的以单位要求为准)。
三、选拔程序
1.组织报名。5月8日至5月16日,有挂职意向的辅导员可登录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13年首都博士生(后)、高校青年教师、辅导员挂职锻炼网络报名系统”http://pxjl.bjbys.com.cn/gzbm自愿报名。
报名人员网络报名完成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3年首都高校辅导员挂职锻炼推荐表》,经所在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16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相关部门。其中本科生辅导员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办公室(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201室,联系人:于 来,电话:61776665),研究生辅导员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办公楼410室,联系人:黄昊,电话:62288349)。
2.审查确认。5月17日至5月21日,开云(中国)官方网站按报名要求审查本校报名人员资格并报送北京教育人才中心。
3.双向选择和岗位调剂。6月初,挂职单位与挂职人选见面,进行双向选择。双方确定挂职意向后,将情况反馈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6月中旬,在双向选择过程中未落实挂职岗位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和各单位的需求情况统一进行岗位调剂。
4.到岗锻炼。6月下旬,组织挂职人员进行岗前培训;6月底,安排挂职人员正式上岗锻炼。
特此通知。
[编辑]: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