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为贯彻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执行我校资产采购预算审批制度,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单位根据现有资产存量情况,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发展需要,并参照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认真填报“2014年仪器、家具采购计划”。
填报方式:在资产管理处系统内按权限填报,并于2013年11月15日前填报完成。
电话:010-62288404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编辑]: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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